射芯機標準《JB/T1644-2005》規定了射芯機的主要參數,技術要求,實驗方法,檢驗標準等。 標準適用于鑄造用制芯設備,射芯機、殼芯機、熱心盒射芯機,覆膜砂射芯機、冷芯盒射芯機(不包括三乙胺氣體發生器裝置)。
1. 射芯機主參數系列
12kg、25kg、40kg、63kg、100kg均為砂芯最大質量。
2. 技術要求
2.1射芯機應符合本標準規定,并按經規定順序批準的圖樣及技術文件制造。
2.2電氣系統應符合GB5226.1規定。
2.3液壓系統和氣動系統應符合JB/T1644-2005.
2.4含有比例閥的固體顆粒污染等級應符合GB/T14039-2002中規定的等級代號-/18/15的要求。
2.5銘牌和標牌應符合GB/T13306的規定,內容和標志應符合有關規定。
2.6使用的電氣、液壓、氣動等配套元件要求均應符合JB/T1644-2005中的規定。
2.7 管路應排列整齊,便于安裝維修、裝配牢固,管線彎曲應平滑無褶皺壓扁等。
2.8 零件在裝配時應保持清潔,所有進入射芯機的工作介質(氣、油)應經過慮裝置,以保證清潔,工作油應符合規定標準。
2.9 鑄造的缸體不應有砂眼、氣孔等影響產品質量和工作性能,及外觀的鑄造的缺陷,并應按規定做耐壓試驗。
2.10 儲能器、焊接氣泡應符合壓力容器的有關規定,由具有壓力許可證的單位進行設計制造,并備有質量合格證。
2.11 各運動部位據有良好的潤滑,外漏運動部位應有防塵裝置。
2.12 射芯機的機動工作時間應符合技術文件的規定。
2.13 出廠的射芯機應保證成套性,(附件、易損件)應符合GB/T1644-2005中的規定。